故意损毁主干道停车位该谁管?[编号:716680]

  刘明 留言    2020-12-11 10:49:56

  邓州市团结东路花洲街道办事处东侧(路北)20米左右(路北),政府为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停车难问题在道路两侧规划了车位,路北该位置的车位被对应的商户故意损毁占用,变成了商户的电动车停车位,该位置连续规划了6个停车位,5个被损毁,有的被水泥覆盖,有的用凿子凿掉。难道马路车位的公共空间归门前商户私人?故意损毁车位应该是违法的,但是该哪个部门来管呢?希望领导能予以重视,恢复公共停车位并处罚故意损毁车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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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委回复: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已责成邓州市城市管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收到网友反映问题后,邓州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责成邓州市城管警察大队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邓州市城管警察大队立即安排副大队长赵强同志带领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到现场了解到该路段有一部分车位确实被私自破坏了,另有一部分被商户用电动车、石头、三角桩等东西私自占用,大队领导在了解完现场情况后做出了一下工作安排:由副大队长赵强同志牵头成立机动小队,对该路段的商户进行宣传教育。邓州市城管警察大队和邓州市政单位沟通在近期对该路段的车位进行重新补画。

  下一步,加大对该路段的监管工作,发现有私自破坏车位,私自占用公共车位的情况进行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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