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履行协议[编号:732057]

  武浩 留言    2024-04-12 08:36:49

  尊敬的朱书记您好!邓州市东青颐和原著开发商不履行协议。颐和原著一期交房的时候,绿化严重缩水造成业主投诉,后来和业主代表协商在原有景观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截至目前一部分已经改造完成,可是1号楼和11号楼之间增加凉亭一直未能兑现,本人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交过有关证明材料,可相关职能部门在调查此事时只是依据规划图,对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协议止口不提,还说让我去法院起诉,这种小事动不动就让去法院起诉,相关部门到底有没有作为?开发商当时的沙盘和对外宣传明明有这些景观,现在不承诺兑现,存在虚假宣传,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失,现在有关部门一句“去法院起诉”“规划图上没有”就完成了自己的职责吗?业主和开发商签的协议盖过章签过字难道是一张废纸吗?老百姓的权益就这样任人践踏吗?望书记为老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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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邓州市住建局进行处理。

住建局工作人员与留言人就开发商与业主代表所签书面约定的具体条款进行了沟通解释。此约定系开发企业与业主双方自行签订,非《房屋买卖合同》范围内的履约条款,业主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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