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及诉求书[编号:736484]

  熊世杰 留言    2025-01-24 10:08:05

  各位主管部门,分管部门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淅川县香花镇-南阳市,南阳市-香花镇宋岗,南阳市-香岩寺镇,邓州市-陶岔镇,邓州市-香花镇的乡镇班车老板,看公示信得知,邓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1月16日公示韩营村-南阳市汽车西站新上一辆新能源公交车,看到此公示我们车主非常着急,现将我们诉求给各位领导说一下 1.此车在2021年已经报废,且终止运营,国家法律规定客车在180天内未运营的车辆,此车辆不得更新,换车。 2.此公式函是在公式之日应该发布出来,公示期为7日,但是此公示函在23日公示日结束后才把粘贴出来,那想问各位领导,那这样公示的意义何在? 3.目前私家车是越来越多,我们现在每个车上的旅客寥寥无几,每天一个车才拉几个人,如果再上新能源公交车的话对我们的客流量才是更加沉重的打击。我们这些车主也带养活自己的家庭啊 以上我们所有的诉求:此公示废除,韩营村-南阳市汽车西站的车不能上。

  已回复
邓州市委回复: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邓州市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客车未到报废期,提前更新为新能源客车,属于正常车辆更新业务。韩营至南阳经营线路尚在经营期内。交通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说明该线路及车辆情况。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邓州市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