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邓州市一名教师,2021年职称评定为小学高级教师。由于疫情原因,答辩推后,2022年聘任为小学高级教师。当时不知是什么原因工资从2022年11月执行。(一般都是从7月份执行)仅此一年。今年该岗位晋升了,我们因为工资从10月份批的,又被刷下来了,我们这批教师既亏钱又亏岗位,不知道是哪方面的原因,请邓州市人劳局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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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南阳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讲课答辩及评审工作是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因疫情原因,该项工作于2022年进行,工资调整是待您的事业单位等级聘岗后次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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