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邓州市公安局不作为、有案不立、糊弄老百姓!!! 1、[编号:741441]

  丁心巧 留言    2026-04-26 17:20:36

  举报邓州市公安局不作为、有案不立、糊弄老百姓!!! 1、4月16日连续拨打邓州市110举报高集镇沙湾村民沙玉党非法盗伐林木(35颗以上,树木直径20厘米,长15米)当地派出所不作为,有案不立,糊弄老百姓。 2、邓州市公安局110接警台态度恶劣,不记录警情,直接把报警电话三方通话到高集镇派出所。 3、诉求:要求依法处置非法盗伐林木者沙玉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的起点通常为立木蓄积五立方米以上或幼树二百株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司法实践中,除追究刑事责任外,还注重生态修复,可能判令行为人承担补种树木、赔偿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包括碳汇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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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邓州市公安局、国控集团进行处理。

经公安局核实,此次树木砍伐系涉事人员与国控集团之间的权属经营纠纷。目前国控集团已主动对接林业稽查、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核查,待核查完毕后,将依法依规界定相关责任,对违法行为从严处置,并进行损失追偿。针对您反映110接警相关问题,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110派警工作规范》和南阳市公安局关于110接处警工作中快接快派工作要求,接警员核实清楚警情后,通过三方通话直接转接具有管辖权的属地派出所对接沟通,该处置方式符合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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