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邓州市张村镇张北村,我家祖宅有一个危房后面紧挨着一处长十米,宽十米的后院,在我向村里提出翻新危房时,村里让我找四邻签字时,给我提供了一个和我不是四邻的人(陈小娥,闻荣强)要求签字申请表,然后在我危房拆除之后这个和我不是四邻的大家族阻拦我不让我施工建房。 在村里调节过程中,一开始让我家又他们给钱又给地,村里一直以他们不同意条件为由,让我家不断割地,并且想要让我们出钱。我们在调解过程报了一次警,之后才提出我家危房没有纠纷不需要钱财可以建房,但是后面的后院一直无法调节,不让我家使用。然后在之后村里的调解过程中,村支书不看我家的老文书,也不以我家清晰的老文书为依据,明确表示不让我家拥有这个后院的使用权。在这几天的调节中,他们要求我们必须签协议,放弃后院的使用权才让我们危房翻新。 目前我家具有五三年和六二年的老文书并且上面有清晰的四至边界,但是我们无权无势,人单力薄,村里一直让我家退让,导致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此我该求助哪些部门来帮我解决这个事情。希望政府部门能给我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谢谢!!!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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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您与邻居双方提供的土地使用证为上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颁发,因其年代久远、字迹模糊,无法直接判定宅基地归属。为妥善化解争议,张村镇已安排专人跟进双方文书比对核实工作,并组织法律顾问介入,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工作。后续将根据进一步核查结果,明确宅基地合法使用权归属,并在无争议前提下保障您的正常建房权利。如调解不成,将引导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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