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血汗钱无法追回的全体百姓
被举报人:曾庆亮,男,住宛城区黄台岗镇禹王村,系该禹王村支书。
举报事由:
被举报人利用家族势力及其本人村支书职务之便,大量吸收村民资金,对外发放高利贷业务,因经营不善款项无法收回,导致村民大量血汗钱血本无归,此等恶劣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党纪、法律的规定,恳请查明事实,依法追究被举报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法院公布2018豫(30)执1081号老赖。
事实及理由:
被举报人曾庆亮长期以来通过威逼利诱等非法手段,逼迫村民把钱借给其用于放高利贷。截至目前,被举报人扔欠几百万未偿还,但被举报人个人生活依旧糜烂和奢侈,穿着名牌时装,配备专职司机,当前和之前行为举止是标准的黑社会、村霸、老赖行为。不积极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被法院拉入失信人员名单,但依旧我行我素毫不在乎,涉嫌拒执罪。
另据村民反映,被举报人安排其父亲保管村委印章,而他父亲不是村委人员,办事盖章得找他父亲,因其在市区内放高利贷没时间管村里的事,此行为也实属违法。全乡村干部都知道.这种老赖和村霸怎么能加入中国共产党???非法放高利贷和爆力催债不是打黑除恶的典型吗??肯请查明事实,以公处分。
此致
中共宛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