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万家园物业[编号:708646]

   留言    2018-11-03 19:29:00

  举报华鑫苑小区万家园物业。万家园物业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华鑫苑二期玫瑰公寓小区院内占用公共用地盖了车子棚,并将车子棚承包出去谋取利益,业主停放电动车、摩托车每月收取10到20元,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同时,物业私自在电梯里安装电子广告屏幕,侵吞广告收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特此举报,请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如没有合理解决,全体业主将向省有关部门继续举报。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宛城区委督查室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中心城区职权划分,针对反映“院内占用公共用地盖了车子棚”一事,建设需由市规划部门按照职责对违法建筑认定,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建筑工作。针对反映“并将车子棚承包出去谋取利益,业主停放电动车、摩托车每月收取10到20元,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情况由市物价部门查处。针对反映“物业私自在电梯里安装电子广告屏幕,侵吞广告收益”问题,区房产管理处正在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据确凿,区房产管理处将按照要求查处。欢迎您继续关注家乡建设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