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是咱南阳的一名基层医务工作者,我于2016年在宛城区党校内的成人教育报考了新乡医学院的成人本科,同年,省政府为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学历和技术,出台了《369人才工程》,对报考新乡医学院的学生免收学费,对于交过学费的要求报考机构退还,但是宛城区党校的成人教育机构不予退还,我想问下,一个公然存在于党校的教育机构公开与国家政策相违背,到底是谁在保护它,他的培训教育资质是否合法,如若合法为何不安政策执行,如若不合法为何公然存在于党校之内,而无人监管!还有我们的学费何时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