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霸村官贾海龙[编号:709879]

   留言    2019-01-23 15:55:00

  举报人:黄玉建及范蠡村受害村民,联系电话:13507638723。
被举报人:贾海龙,住南阳市宛城区黄台岗镇范蠡村。
举报事由:贾海龙犯罪事项:1、强奸和诱奸多名妇女;2、非法侵占集体财产;3、非法套取国家财产;4、索贿并强迫宴请招待;5、以家族势力欺压百姓和土地承包户;6、违规占宅基地;7、贩卖儿童。贾海龙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强奸和诱奸多名妇女:根据多名知情者村民反映(1)2004年贾海龙在闫某明家将其妻子郑某莲强奸,闫某明家人知道后将贾海龙打了一顿,贾连夜逃至广州半年有余,回村后仍然在村里工作。(2)诱奸闫某坡妻子被当场捉住,闫用刀将贾大腿扎伤,贾就医于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其姐在医院是中层领导,后续跟进)后由村民闫永志调解私了。(3)强奸闫某顺爱人多年(婚前婚后多次强奸)闫某顺系老实人,对贾海龙的家族势力恐惧以至于敢怒不敢言。贾海龙常年去南阳嫖娼或接受别人宴请嫖娼。
2、非法侵占集体财产:(1)范蠡祠堂拆迁时贾海龙强迫施工队的王志雨将四十多间瓦房拆下来的名贵木材拉到贾家里,好的木材不知去向,不好的到现在他家里还没有烧完;(2)占用集体的宅基地自己使用。
3、非法套取国家财产:(1)贾海龙户口本只有2个人却常年分得5个人的土地和钱;(2)贾海龙是村干部所以当时他哥贾海军超生不缴纳罚款,并且现在还多领一个名额的地和钱;(3)贾海龙弟贾海伍多领一个人的地和钱;(4)贾母户口迁移到南阳市领了低保(其姐贾海玲是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层干部安排的)但是户口没在家仍享受低保和分钱分地;(5)给自己和妻子违规办理低保。给他儿子也弄个低保,他一家多领集体的地和钱还有补贴、低保的事闫新玉、苗青魁、赵凤兰等六组代表和全组成员都可以做证!
4、索贿并强迫宴请招待:(1)贾海龙自2007年担任村建干部以来村里每家就正常建房都私自收取1000--5000元不等,不给好处就不予放线,并且得宴请其抽烟喝酒,这已经是本村不成文的私人规定;(2)自2014年黄河公司承包土地以来,贾海龙要求黄河公司给8亩多地并且每年得施肥,犁地,种子加收割归其私有!另每年给保护费几千块钱;
(3)每年有3-5户的贫困户安置房也不放过,不给他好处就别想盖;(4)村民闫玉中因家中贫穷无力送礼和宴请被其多次扒墙阻碍施工,并殴打闫的妻子;(5)2018年7月因村民马玉军建房逼其在黄台岗东盛饭店宴请被镇纪委当场抓住测试酒精,工作值班饮酒予以处分。
5、以家族势力欺压百姓和土地承包户:(1)每年要求黄河公司给其好处费并多次宴请;(2)2015年收秋时指示其族弟贾志林开两个大车阻止黄河公司正常收割并殴打负责人王家传,打了几个嘴巴踢打多次,当时派出所民警郭鹏到现场予以制止;(3)2017年指使其老表闫永才要挟黄河公司负责人王家传并拉走公司几车小麦;(4)每逢村集体修路贾海龙都要求吃喝并索取财物和原料,向修路要石子,水泥,混凝土用于自家用,向修路的余建坡要了几十车混凝土自己用,向村里修农耕项目的要几十车混凝土将其母亲西墙垫了几十公分厚,据贾海龙自己多次酒后炫耀用敲诈勒索村民的钱财在南阳市张井购买一处三层带院房产,其个人就是个农民根本顾不住自己的开支!
6、违规占宅基地:因自己是主抓村里宅基地建设的,规定村里每户宅基面积约2分地,但是自己的宅基地面积将近2亩(领导们可以到其家丈量)执法犯法以权谋私。
7、贩卖儿童:具知情人透漏贾海龙和其在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上班的姐姐贾海玲多次利用上班的便利贩卖婴儿,并利用关系给卖的婴儿上户口(例如本村闫镇军买的儿子,系贾海龙与其姐姐贾海玲勾结贩卖所得,并利用贾海龙的关系在黄台岗镇派出所上的户籍),这是重罪呀,请彻查。
综上所述,贾海龙以前在村里就是个偷鸡摸狗,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混混他的种种罪行在村里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但因其兄弟多,家族势力大,动不动就欺压邻里,所以村民都是敢怒不敢言,我们只有借助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打黑除恶”和“老虎苍蝇”一起拍的政策才敢冒险举报。恳请领导们给我们当家做主,主持公道,严厉查除这个社会败类,碴子!还我们商圣故里范蠡村一个和平、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感谢各级领导对我们村民请求的重视!欢迎领导对此人的调查和走访取证!
此致
敬礼
实名举报人:黄玉建和全村受害人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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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回复:
  宛城区委督查室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黄台岗镇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