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宛城区汉冶办事处老庄村岳庄五组村民孙克军,电话1350763701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1989年我与女儿孙搏分得口粮地一亩,位置在汉冶办事处老庄村岳庄村北地井北边,长63.8米,宽10.59米,该地现在实验小学院内。2014年,因建设实验学校,被政府征收占用。同期占用的土地赔偿款政府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发放到村里,邻居们也早已领取,唯独我们的赔偿款领不到手。现在我们的这块口粮地仍留有当时大队的分地原始记录,以及当时分给我们土地的经手人,当时的生产队长和会计,以及和我们临地的村民,他们均我们出具了的证明材料。当初分地的原始记录由村老会计孙奕泉转给现任会计孙奕修,有我们名字的分地原始记录现在由孙奕修保管。后来分赔偿款时,孙奕修作为我们组的会计,他负责分发征地钱,因工作疏忽没有通知到我们导致漏分,他自己也承认这一点。我们去问询村包队干部丁建明,他表态土地问题是事实存在,不用担心,等待解决即可。多次去找他,他一直说没有问题,耐心等待。一等就是几年过去了,一直拖到现在,解决不了了,对我们说让我们去法院起诉。
我们想问问,弄清楚,弄明白:
1、我们的赔偿款哪儿去了?为何属于我们的自己应得的钱迟迟不给我们发放?
2、村里分赔偿款的时候,会计是按照哪种方式分的?是按照原始分地记录,还是他们说给谁就给谁?
3、为什么村里分地记录上有我们的名字却不分钱给我们?
4、为何村组的政务不公开?为何村组的收入,支出,分配都是村组干部说了算,干部一手遮天,村民任何情况都不知道?
希望上级领导根据法律法规,主持公道,让我们得到应得的土地补偿款,解决我们的生活问题。农民以土地为生,没有口粮地,也没有补偿和保障,我们怎么生活和生存?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中予以过问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