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人的垃圾处理费!!!!合理吗?[编号:712195]

  zdgz 留言    2019-07-17 10:11:00

  我想知道宛城区城乡结合部住户的垃圾费是什么收费标准?垃圾管理费是不是可以拆分为处置费和清理费?村委会制定的标准是不是可以高于政府的规定????这样的收费合理吗?
公告
辖区全体居民:
为不断改善辖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营造干净整洁的卫生居住环境,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经白河社区两委会、居民小组干部会一致商议决定:对白河社区辖区内的所有居民户、一般经营户、餐饮经营户、宰羊户统一征收垃圾处置费和垃圾清运费。其中,垃圾处置费属于政府征收项目,社区负责代收:垃圾清运费属于社区公益项目,用于支付卫生清扫清运、垃圾整治、环境改善等费用。
现公告如下:
一、垃圾处置费、垃圾消运费由社区统筹管理,并以居民小组为单位负责征收;
二、根据产生垃圾量不同,征收标准划分为四个档次:居民户、一般经营户、餐饮经营户、宰羊户。居民户指辖区内所有居住的自然户,包含户籍在奉社区的居民户和户籍不在本社区的居民户,一般经营户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餐饮行业经营户;餐饮经营户指从事餐饮活动的经营户,包含快餐店、早餐店、小吃店等;宰羊户指从事屠宰及加工牲畜的经营户:
三、垃圾处置费、垃圾清运费居民户每户每年180元;。 一般经营户每户每年240元:餐饮经营户每户每年360元;宰羊户每户每年480元;
四、凡在本辖区内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的户,都应按规定交纳垃圾处置费和垃圾清运费;
五、辖区群众应积极响应社区居委会关于改善卫生秩序的号召,配合2019年度垃圾处置费和垃圾清运费的征收工作:
六、垃圾处置费、垃圾清运费收徽工作属集体决议事项,群众可依照本公告举报在垃圾处置费和垃圾清运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费用补贴奖励。举报电话: 8398955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白河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宛城区委督查室回复:
网友您好,接到留言后,五里堡街道高度重视,立刻派出工作人员与白河社区进行对接:
一、经与社区及小组干部沟通了解到,白河社区于2019年7月1日发布辖区公告,告知全体居民及经营户,按照白河社区两委会及居民小组会议决定意见,对白河社区辖区内所有居民及经营户征收垃圾处置费和垃圾清运费。
二、根据宛区政〔2007〕66号文的规定,宛城区城管局委托五里堡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开展每户每年60元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工作,五里堡街道办事处因成立年限尚短,机构人员等不健全,暂不具备征收条件,所以委托社区代为征收,所收款项交由我办后,统一上交我区财政。
三、其余垃圾清运费用,是根据社区自治的原则,白河社区结合辖区垃圾清扫、清运的费用支出,由社区统一制定的缴费标准,该款项全部用于垃圾清扫、清运、整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