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河乡忆江南小区物业管理不作为,噪音害民,乱象多[编号:712851]

  棒打不平 留言    2019-08-24 22:02:00

  敬爱的刘中青书记: 溧河乡忆江南小区里有宛城区人才公寓,宛城区公租房项目等重要民生工程,本应是一个百姓安居的乐园,但忆江南小区物业管理失位,小区保安形同虚设,致使小区内乱象丛生、隐患充斥。乱象1、违规设置游乐场,且游乐设施和居民楼之间相距不足5米,一少部分人为了自己的所谓游乐需要,让该违建的“游乐场”从早上5点到晚上12点成为影响小区内居民休息的重大噪音污染源,游乐实施尖利的金属撞击声,小孩的嬉闹声,喧哗声,让小区居民深受其害。2、不作为。小区虽设有门禁,但是保安并没有盘查进出人员,致使并不在小区居住的闲散人员随意进出,给小区的治安和环境造成了重大的隐患。且小区在收取了门禁卡费用并承诺自2019年8月15号正式试行刷卡进门制度后,截至目前,仍未兑现,小区秩序仍处于无人管理状态。3、乱收费。小区业主在上交有囊括垃圾清理费的物业费的同时,又向小区居民收取了额外的建筑垃圾清理费。实为乱收费。 请求1、相关物业主管部门撤换负责忆江南小区物业服务的尸位素餐的物业公司。请求2、为了绝大多数的小区居民的利益和诉求,拆除游乐场,小区是休息的地方,小区居民的休息权才是第一位的。请求3、兑现承诺,立即门禁制度,坚决杜绝闲散人员和电动三轮四轮进出小区,整治乱停乱放、违法养狗等乱象。请求4、退还乱收取的费用。 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关注此事,解决此事。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收到留言后,区住建局立即联系了忆江南小区物业南阳市明园物业管理公司了解情况,现将基本情况回复如下:1.“游乐场问题”开发商修建游乐园,确实对部分业主有影响。但它在公共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只要大多数业主同意,物业就会拆除。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对游乐园周边几栋楼近居民公开征求了意见。通过网络和打电话询问,没达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开发商就没同意拆除。物业公司现派专人在晚上劝孩子离开,保证业主的休息。2.投诉“小区门禁管理不严,治安混乱问题”,小区的车辆管理比较有序,不存在车辆随意进出、任意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偶尔有接人车辆在楼前短暂停留现象。对业主提建议和意见,物业公司表示继续为业主做好全方位服务,使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更安全和谐。3、投诉“撤换小区物业服务公司问题” 针对业主所反映的是否更换物业问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12月1日颁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2009】274号)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大会决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所做出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鉴于小区目前未成立业委员会,建议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物业公司接受辖区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