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顺和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售卖经济适用房[编号:713911]

  王东兵 留言    2019-12-06 04:24:02

  敬爱的书记,你好!,现举报南阳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河园丁苑”项目违法售卖经济适用房的违法行为。本人于2014年8月,承接南阳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经济适用房“滨河园丁苑”(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吕庄社区)3号楼的建设施工任务,至2017年初完工,南阳市顺和置业公司在未办理任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情况下于2017年5月1日强行收走全部房屋钥匙交付给住户使用,至今不予结付项目工程款。据此,我认为南阳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开发的“滨河园丁苑”项目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南阳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置住户的人身安全于不顾,擅将未经主体、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交由住户使用已两年半之外,其中有无安全隐患,住户均不知情,一旦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宛城区委督查室回复:经区住建局调查,滨河园丁苑经济适用房项目属于南阳市房地产专项整治302项目,该企业已经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已接受并缴纳了相关处罚。经了解,根据南阳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滨河园丁苑项目自2018年10月起全部停工,工程施工证已经办理,正在办理竣工验收。经过对顺和置业相关人员了解未结付3号楼项目工程款由于施工方未提交施工相关资料的部分,所以无法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