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现在开展的旧房改造项目,确实一件利民为民的大好政策,针对旧改政策,不应该只是在表象的改造,流于形式,针对宛城区玄妙观社区区委家属院项目改造中,针对原有的违建房屋应该一并拆除,特别是三号楼一楼的住户,搭建小院,严重占用小区公共空间,占用消防通道,希望各级领导旧改的时候也能将多年的违建房屋拆除(附图),归还小区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但是在宛城区玄妙观社区区委家属院项目接近尾声的时候,还是没有一点的动静,请各位领导,帮助解决。谢谢
宛城区委督查室回复:经东关办事处核查,该市民反映的宛城区委3号楼建于1985年,为了安全当时一楼统一修建围墙,已经过多次整治提升,小区环境已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