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丽水源恒信黑物业问题[编号:716077]

  杨玉宛 留言    2020-09-17 19:23:11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住在天工丽水源的一名业主,由于原恒信物业在我们小区内不好好服务,致使我们小区很多重要设备出现问题,并多次出现殴打业主的现象,故此,合同到期后,我小区大部分业主同意更换物业,大部分业主也有签字,所以,撤换恒信物业是我们小区广大业主认可并支持的事情。我们通过招投标公司合法合规招聘了新物业,新物业没来之前,我们小区被恒信糟蹋的简直是脏乱差。前几天正值双创,恒信物业既赖着不走,也不对小区按街道的要求整改,无奈业委会邀请新物业为了不给双创抹黑对小区按照街道要求进行整改,新物业来后,解决了恒信这个赖物业在这里几年都没解决的问题,得到小吴大部分业主的一致好评。新物业来后但恒信物业拒不撤离,拒不交接,并且收了小区业主的水费,但没给水厂交费,致使我们小区即将停水,严重影响民生! 总之,恒信物业之赖处罄竹难书!希望尊敬的领导百忙之中,为小区几百户居民主持公道!我们小区几百户老百姓感激涕零!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宛城区委督查室回复:网友你好,经区住建局调查了解,针对业主提出的要求更换物业公司问题,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倡导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方式续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时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未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七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物业管理、公安派出所、城市管理等部门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参加。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本辖区内物业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目前我单位正在与办事处协调积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