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荣晴从2019年10月10日至2020年1月12日在经十路西侧国家电网南边南阳中天科技工作,其间受了工伤在没康复的情况下被辞退。工资至今只发950元。再无发放,打电话不接。 现求支付本人工资:10月份22天给950元余150元。11月12月份3000元。1月份12天600元。 谢谢领导!!!!!!
宛城区委督查室回复: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归我管辖,请向高新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