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拆迁安置举报[编号:716459]

  李先生 留言    2020-11-14 11:49:58

  2019.12.31宛城区政府发出公告,“都市新城”旧城改造区域实施房屋征收评估价值节点调整至2019.12.31,2020.10.10南阳市都市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指挥部发出的公告违规未公示相关面积段价格,违规宛政〔2018〕37号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中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临时安置补助费1000元、搬迁补助费800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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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回复:
  

宛城区委督查室回复:网友你好,经东关办事处核查了解,南阳市都市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土地为国有土地,并非集体土地,适用规定应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