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达新天地四区违规收取物业费、拒不给业主钥匙[编号:729077]

  曲令晋 留言    2023-09-11 10:37:32

  我是龙达新天地四区购房者。17年网签合同后,开发商鸿发商贸一直未交房,也一直未通知交房。9月3日,本人去售房部询问交房日期,被告知部分人入驻是因为家里有学生急着上学,其他不了解。9月4日,接到四区物业(河南中恒物业)电话通知说可以交房。9月9日,本人携带手续办理交房时,中恒物业以未缴纳今年1-8月份所有物业费为由,拒绝办理手续,且不给钥匙。根据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鸿发商贸及河南中恒物业罔顾国家行政法规,向业主未交付的房产征收物业费,并将物业费缴纳与交房行为挂钩,严重损害了广大购房者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南阳市“全国文明城市”的美好形象。恳请住建局纠正其错误做法,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尊重的网友:

您好!我单位接到留言反映的龙达新天地四区违规收取物业费、拒不给业主钥匙”的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中恒物业于2020年5月受开发商龙达·置业委托,根据《委托合同》约定内容、标准为业主提供服务,并对四区公共区域以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升级,各项实质性服务费用已经产生。龙达·置业为了提高交房业主满意度,承担了2020年5月-直到2022年1月1日物业费用。项目遗留工程完善后,自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发企业不再承担费用,物业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自以后交房入住业主将从1月1日起进行收取物业费。物业已公示,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空置房屋应当有产权人缴纳物业费用。

物业已联系业主协商解决交房问题,目前业主已顺利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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