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北关村五组村民,村组以2008年党员会议记录为由扣发按《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1条第三款应享受的独生子女家庭福利及拆迁补偿款,村组提供会议记录内容违法,签名造假(参会人员有我亲舅,他否认签名为本人签字,内容也与当年不符)想问问应该去哪维权!
网友您好!我们接到留言反映的“村小组制定的民约违犯国家政策且签名造假,去哪部门投诉维权”的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我们相关部门已对此事进行调查,在应享受的独生子女家庭福利及拆迁补偿款会议中,北关五组组长确实存在不当行为,现汉冶街道纪工委已对北关五组组长进行立案调查。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当地街道办事处。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