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对于充电桩问题的留言已得到相关部门回复,很感谢政府部门对群众问题的积极反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需解答: 1.“物业公司近期也咨询了一些业主,有些业主明确表示反对地下车库安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即可得知,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本小区并没有居民委员会,物业也并未广泛征集居民意见,并未达到四分之三以上业主不同意这一说法,据我所知,该小区拥有电动汽车的业主不在少数,很多人都在反应物业不支持电动汽车充电的问题,怀疑物业在这一点的回复上有推卸责任的嫌疑。 2.“已经于2023年4月份在小区外围公共区域建设了一大批公共充电桩,并且为善水居业主充电费用协调至市场最低价位: 针对业主每度电只收0.8元。现在善水居业主电动车已经在此处安全充电,已建成的这批公共充电桩已经能满足善水居业主和周边居民充电汽车的日常充电需要。”这一批充电桩大多数已于11.13日之前,被城管以违章建筑等理由强制拆除,现只剩余个别几个可以正常使用,经常出现车多充电桩少的情况。 希望政府部门实地了解情况后再进行答复,不要听信物业一方之言。
网友您好!我们接到留言反映的“善水居小区仍不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问题后,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我们工作人员连续2天多次电话联系反映人,电话无人接听。反映人可拨打汉冶街道办事处电话0377-63222292咨询相关详细情况。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