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村规损害独生子女权益,请区领导巡查督办[编号:730283]

  刘阳 留言    2023-12-05 10:06:39

  尊敬的区领导您好:我是宛城区北关村五组村民,反映过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程序不合规,签名造假,内容与国家政策不符,损害独生子女权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上次反映后区领导重视我又去到了汉冶街道,从我初次反映问题2023年3月7日在汉冶街道信访办,(6月28日街道纪工委签订双向承诺责任书)距今9个月,汉冶街道给省及市12345回复介入调查,但至今未给出一个书面答复,口头答复我反映情况属实案件调查中,需要区和市纪检协助处理!(是否符合工作流程和制度?)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底层人民,遵守国家法规政策,支持南阳建设,拆迁了房屋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却被村组伪造的村规民约失去了依法应该享受的集体福利及拆迁补偿款,9个月来,村组长态度蛮横,说村组资产村组自行处理,不同意协商,后纠结他人多次去我家和工作的地方威胁骚扰我,致使我精神异常,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我不知道村组长这么飞扬跋扈,肆意妄为是他们的本来面目,还是有谁在给他们充当保护伞?让我们这些依法维权举报的群众不知道要去哪里申诉?所以请求区领导重视,予以督办,或告知我应该向哪个部门维权!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我接到留言反映的违法村规损害独生子女权益,请区领导巡查督办”的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在接到反映问题后,汉冶街道纪工委立即安排专门人员(纪工委副书记刘*、纪检干事唐**)对反映人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

经群众代表和党员协商通过,独生子女够45岁后才发放,根据反映人提供的其本人身份证明显示,出生日期为1979年5月,截至2023年不满45周岁。为打消反映人本人疑虑,汉冶街道纪工委责成北关社区5组写出情况说明,保障反映人本人合法权益。明确待条件符合后予以解决。

汉冶街道纪工委于2023年7月12日经调阅北关社区5组三资账目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核实,在尊重北关社区5组集体资产分配合规惯例的前提下,责令按照2008年形成的合规惯例限时整改。

2023年11月29日,经汉冶街道纪工委研究,报请区纪委、汉冶街道党工委同意,汉冶街道纪工委已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北关社区5组组长周**进行核查。

汉冶街道纪工委对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积极调查、核实,并将调查过程及时向反映人反馈,如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到当地街道办事处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