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建设东路东青紫郡小区现在是1号2号6号7号4栋住宅楼,该小区的设计是地下三层,负一层是停电动车的,现在除了2号楼的负一层不能用之外,另外三栋楼都可以正常停电动车,2号楼的负一层打开电梯是一堵墙,具体有没有夹层也不能而知,随着越来越多的业主入住,别的楼栋负一电动车停车充电的位置已经没有空余了,导致2号楼的业主经常没有地方停放电动车以及充电,请领导明察,强烈要求让开发商或者物业整改这一现象,给业主提供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位置
网友您好!我们接到留言反映的“东青紫郡小区2号楼电动车没有停车位置”的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业主反映的没有停车位置基本情况属实,据了解东青紫郡在设计规划时,2号楼负一层就没设计非机动车停车位,所以2号负一层就不能停放非机动车,经相关部门与物业协调,物业公司同意2号楼业主的非机动车可停放至1、6、7号楼夹层,可以保障业主车辆安全停放。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