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还是东青紫郡小区业主投诉热力交换站一事,热力公司说我们的小区是自建自筹,我们合同明明白白写着双气入户交房,现在开发商不建设,找物业物业说要求我们入户率达到百分之40开发商给买热力设备,您的调查是开发商正在采购交换站设备,12345工作人员回复的是等新东路修好留下热力管道接口处,2个月内开发商建好交换站!我们广大业主想知道,为什么是一个人一个说法,到底谁的回复结果属实?合同上面标注的是交房时达到双气入户,热气入户的前提是得有设备,热力交换站不建好就已经是违约了,现在不想建设说我们入户率不够所以不能建设!交换站是交房的必备条件,是在合同上写着的!而不是我们入户率的问题!我们业主的诉求是不管入户不入户的问题,就要求开发商把交换站建好,尽快建好!请领导明察
网友您好!我们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我们工作人员电话与反映人联系沟通相关情况,街道物业办也多次约谈催办东青紫郡小区物业公司分责人,按照要求加快施工进度,早日建好交换站,让群众看到用暖希望,业主表示理解。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