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城管局滥用职权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编号:730906]

  黄小玉 留言    2024-01-12 15:01:39

  2023年11月7日白河社区7组会计和宛城区城管在无任何手续和通知房东的情况下私自喷涂“拆”字。并向每家每户口头告知租户在近期搬离,宛城区城管局违法“拆”字影响我的生意,没有任何手续就恐吓我和我的租户,早餐店被骚扰的无法经营,造成我的损失10余万元,请主管机关对宛城区城管局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制止,并将墙面恢复原状。现在的城管作法黑社会一样。请政府为老百姓作主,还我一个稳定的经营环境。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我们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当地街道调查,反映人所述未通知其要拆除一事不实,反映人租住白河社区七组村民房屋,后为用于店面经营违规搭建房屋。社区小组人员多次协调要求其及时腾退房屋无果后,由社区执法人员喷涂拆字。目前白河社区七组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纠纷。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