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宛城区纪委领导,您好! 我叫邹永山,住宛城区新华街道办卧佛寺社区民权街125号。关于我投诉我后邻张金有违法建筑并侵权一事,至今已有5年未得到彻底解决。现在张金有仍有7间违建房未拆除,其中3间房子紧贴我后墙,我屋内后墙仍大面积潮湿发霉。5年来市里、区里各有关部门都下有查处文件,按属地管理原则交新华街道办处理。新华街道办领导班子书记徐良、主任张铁柱人大副主任米旭东等人,几年来找各种借口,欺上瞒下说假话,包庇纵容,米旭东不惜违规违纪,不止一次编着瞎话替张金有违建狡辩,甚至造谣说:“市、区多个部门給办事处施压不想让拆!”该违法建筑早已认定,23年6月初,区政府成立的专班都已测量,并认定张金有违建超出审批许可90多平方,本来说6月底就要拆除,办事处以各种理由阻碍拆除 ,使拆除工作无法进展。21年10月14号,是徐良派办事处领导分三拨人到我家道歉做我的工作, 并说“区效能中心要给我们往纪委交的,算算能处理我们10几个人…”等等,看着徐良承诺的不错,我连让三次步, 他们很满意, 感谢我配合支持他们工作,说这回去拆着就快了,谁知道徐良出尔反尔,对张金有的违法建筑只字不提,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23年2月,区纪委针对办事处领导对书记信箱22年9月26日的回复:“8月18日施工人员已进入拆除张姓违建,现已拆除完毕”的假回复进行调查核实后,对徐良、张铁柱、米旭东、华长江给予了通报批评和约谈处理。22年5月至今,市里、区里要求街道办成立专班就成立3次了,就是不解决。新华办领导班子徐良、张铁柱、米旭东等人,沆瀣一气,为张金有站台,对此事推诿扯皮,还说难听话伤害我,这是典型的腐败、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充当违建的保护伞!2022年5月,在区纪委、信访局的督促下,区执法局和新华办联合下发了拆除公告,新华办领导认为已张贴公示并下发给张金有后,就算他们干工作了,但办事处就是不派人负责监督拆除,使此事拖延至今得不到彻底解决。 我恳请区纪委领导,为我主持公道, 尽快拆除违建,还我平静的生活。我说的句句属实,并有证据。 邹永山给领导们添麻烦啦!
网友您好!我们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宛城区纪委调查,2019年11月原告邹**(以下简称原告)起诉至宛城区法院,宛城区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2019豫1302民初8858号)显示:张**在其土地使用面积范围内翻建房屋和楼梯,没有侵害邹**的土地使用权。2023年12月7日,邹**再次将张**、毛**起诉至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主张**家立即清除私建建筑,畅通排水通道,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邹**经济损失3万元。2024年2月22日区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2023豫1302民初9864号):“一、判令被告张**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0 天畅通其自家的排水通道:二、驳回原告邹**其他诉讼请求。”
依据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调查,张**于 2008 年加建的房屋位于新华街道卧佛寺社区老城区,社区内 200 多处房屋基本都于上世纪就已存在,随着城市变迁和房屋老化,大部分房屋都进行了翻建,与张**房屋情况类似,三层以上房屋均不在证载面积之内,对于已长期存在的不在房产证证载面积之内的房屋增建部分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上级规划主管部门并未明确认定,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暂时无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拆除,针对新华街道卧佛寺社区邹**与张**的房屋纠纷,相关单位已责令新华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本着顾全大局、互谅互让的原则,积极协调双方解决,依法妥善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