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安身立命所![编号:731759]

  常普 留言    2024-03-18 13:58:28

  尊敬的朱书记听说你是一直来南阳最好的一个书记,现我将我的求诉你, 我是宛城区环城乡仲景办泥营村夏湾组村民,常普。母亲,曹万凤我们几十年来都是夏湾的村民,分有耕地,由于母亲有轻微精神失常,父亲,常明安《残疾》 早些年一直在城里租房火车站拉三轮,捡垃圾为生, 2000年左右长大回村申请购买建房宅基地。多次申请未能批复,于2008年我结婚,在村组长,支书口头的允许下,在我自己家的耕地上建了房屋两间。。。2011年南阳林源置业对村开发征收、把我房屋,拆迁,,当时由于没有手续,林源置业不予赔偿,,后经办事处跟村委协商答应给于尚座花园内80平房屋一套,房子拆除。后2018年小区建成。多次去林源公司领房都没兑现承诺,有《林源置业的补偿协议》。后找村委协调一直为果,后去找办事处领导,办事处领导不于见面,严寒酷暑一次次的去~不给兑现,现在一家六口还在外租房。。。 我们村领导当时说是村子没有分宅基地的政策。可是很多外来人多在我们村买了地,盖了房。我们怎么不可以,村子有很多当过村官的都有多套宅基地。为什么我们申请购买一个安身立命之所都没有。 我恳求领导为我讨回公道,还我安身之地。 跪求书记为我做主,,, 常普。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我们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留言后,仲景街道迅速安排街道征收办与泥营社区工作人员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与林源置业公司进行多次沟通协调,一直没有结果。同时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也主动与反映人进行联系,面对面进行交流协调,一方面建议其走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利益,如果有需求,街道和社区也可协调司法所进行法律援助,反映人表示同意;另一方面街道和社区也会积极督促林源置业,要求企业尽快按照当时双方的约定给予落实。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