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宛城区汉冶办事处老庄社区拆迁安置房在拆迁协议上明确指出安置位置是:东至一中路、西至独山大道、南至老光武路、北至张衡路进行安置,现在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发出公告要将我们安置到孔明路与杜诗路交叉口钓鱼台壹号16#楼、17#楼、23#楼,严重违反了安置合同!望相关领导能给个合理的说法
网友您好!我们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街道调查,我们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本次东鑫分房自己已经选到了房子,希望下次房源可以就近,同时也对政府的关心表示感谢。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