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发商贸集团龙达置业有限公司无证预售!![编号:732171]

  刘阳 留言    2024-04-19 15:19:49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刘阳,身份证:411302199106270816,电话15768856990。2020年12月22日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购买房屋龙达新天地四区5栋1单元534房,所交房款502983元,从购房至今长达4年之久一直未能交房。本人百般疑惑,为何全款购房开发商却一直未能按照交房日期履行交房? 经本人各种求证调查发现,鸿发商贸集团龙达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公然售卖房屋。楼盘发证日期是2021年发证,那么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开发企业共售卖多少房屋?又是谁给他的权力可以公然违法无证预售!鸿发商贸集团龙达置业有限公司视国家法律于无物,欺骗老百姓,让无辜百姓承担巨大风险。政府职能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现在本人要求退还所有购房款,也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开发企业领导一直不肯露面,作为一个小老百姓,求助无门。现在只能求助政府,希望国家领导人能够帮帮我们。 请求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空查阅,核实调查鸿发商贸集团龙达置业有限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违规点。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对开发企业能够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让无辜百姓有法可依,让无良企业无处可逃!还市场一片安宁,还本人一个公道!本人也将继续寻求公众力量帮助!望领导能够切实考虑群众利益,给群众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非常感谢!!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宛城区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现四区5栋1单元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办理产权证,工作人员于4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给刘某打电话,告知四区有预售许可证,可以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关于本人要求退还所有购房款的问题,经专班协调,企业表示无法退还。可走司法途径进行讨回属于自己的权益。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