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市长: 我们是南阳市示范区杨官营村村民李生举(联系电话13849785959)和魏营村村民杜思庆(联系电话13837799626 ),多年来从事建筑设备租赁生意。自2019年起,我们一直对后来承包恒大项目的中建五局公司出租建筑设备,中建五局公司应给我租金。2021年5月,中建五局公司在与恒飞置业公司(系恒大公司与他人合伙设立的公司)协商达成抵房意见后,将恒飞置业公司公司抵偿其工程款的两套商品房(有房号)给我,抵偿其欠我的建筑设备租金。2021年5月25日,中建五局公司与恒飞置业公司办理结算,抵冲相应工程款。2021年6月8日,恒飞置业公司跟我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给我出具了该两套商品房的收款单(我们每套房子又交了交的20000元定金,有协议书和收据为证)。至此,我们跟恒飞置业公司形成以全款方式购买其商品房的合同关系,恒飞置业公司应将该两套商品房交付给我。前几天,我们听说恒飞置业公司交房,即去办理交房手续,但交房的人告知我们的两套房子中李生举名下的一套房子没有网签而被网签至一家公司名下不向我交房,另一套杜思庆名下的房子虽网签了但说不是南阳的工程款所以也不向我们交房。恒飞置业公司抵偿的工程款就是该恒大翡翠华庭项目的工程款。我们保证我们与恒飞置业公司所签订的认购手续以及前述相关事项均真实,并愿意对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现在不给我交房,明显没有丝毫道理。为此,我们特向您反映,请求您在百忙中给以关注,督促相关单位及领导尽快给我解决。 反映人:李生举、杜思庆 2024年5月17日
网友您好!宛城区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翡翠华庭项目二期五栋高层(2、4、6、8、11)于2024年4月28日集中交付;溧河乡于5月21日上午联系李某、杜某携带相关手续见面了解情况,反映人提供有2021年6月8日签订的4号楼1101单元和11号楼1-2203单元商品房认购书两份(原件)、2021年6月8日向南阳恒飞置业打款两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两份(原件)及2021年6月30日房屋尾款收据电子版两份(无原件),据反映人口述两套房屋交付有两份两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房屋尾款为折抵工程款,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2021年6月协商用工程款折抵房屋的相关人员目前均已联系不到。
鉴于此,溧河乡留存了反映人的相关手续复印件,并告知反映人因其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无法提供折抵工程款相关知情人信息,需向项目工作专班汇报及向项目地产公司了解情况后再电话联系反映人。
目前,溧河乡已与项目地产公司负责人对接并提供了反映人的相关复印件,具体情况地产公司正在查询核实中。我乡将持续督促地产公司尽快核实反映人诉求,并将核实情况上报项目工作专班,共同商定处置意见。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