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青紫郡开发商未按合同要求建设热力交换站[编号:732882]

  李帅 留言    2024-06-05 20:40:43

  热力交换站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建设东路东青紫郡小区的业主。东青紫郡自2022年12月份交房以来,一直未按合同为广大小区业主提供暖气。售房合同中明确写明,交房时有暖气入户,事实是交房一年多来,小区一直缺少热力交换站。2023年小区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小区物业联合开发商虚报入住业主户数,以入住率不足和外部暖气管网压力不足(缺暖气管网)为由,拒绝建设热力交换站。2024年1月,随着小区1号楼交付使用,小区四栋楼又有一大批业主收房并装修,到2024年年底,东青紫郡装修入住业主率将超过60%,随着申伯大道(东青紫郡暖气管网已接入申伯大道)即将全面建设完成,小区的外部通暖条件全部俱备,现广大业主恳请相关部门帮助小区业主督促开发商提交2024年通暖审批材料,尽快建设热力交换站。望领导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群众办实事。再次表示感谢!!!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宛城区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业主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专班随后约谈该企业,小区物业承诺:1、于2024年5月1日向市热力公司申请,9月1日前建成热力交换站;2、保证在2024年11月15日前市政供暖时,实现通暖。下一步街道专班将按照时间节点,持续跟进施工进度,催促物业早开工,早完工,确保业主今冬暖气供热正常。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