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示南阳金科集美晴洲小区6号楼商铺是否单独核算其成本[编号:733010]

  群众 留言    2024-06-14 14:37:47

  申请税务部门公示南阳金科集美晴洲小区公共配套商业的6号楼商铺,是否单独核算其成本,根据房地产所得税处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建设的会所如果没有单独核算成本而是把成本建设都纳入了房价里,随着开发商把房子卖光产权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了,其性质是否为非营利公共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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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宛城区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南阳金上百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南阳市宛城区白河西路淯清花园北侧约200米的“集美晴州”项目,根据该公司报送的相关资料,6号楼商铺(建筑面积801.25㎡)按照商业形态进行独立核算收入及成本,该商铺已销售,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税款。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