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在不满足撤乡设办情况下对乡里教师进行降薪减少待遇[编号:733074]

  ziwnsix 留言    2024-06-19 09:19:02

  宛城区把下属的几个乡进行撤乡设办。根据省里出台的文件发现,几个乡都不满足撤乡设办的条件。在条件不满足并且没有红头文件的情况下,宛城区下通知,取消了乡里农村教师的农村补助和补贴。望市里能够重视我们这个群体现在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我们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1.根据宛城区政府2024年4月22日印发《关于撤销溧河乡设立溧河街道、撤销茶庵乡设立茶庵街道的通知》(宛区政〔2024〕11号)明确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宛城区撤销溧河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3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宛城区撤销茶庵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4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溧河街道茶庵街道的批复》(宛政文〔2023〕27号)精神,经宛城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撤销溧河乡设立溧河街道、撤销茶庵乡设立茶庵街道,实行城市管理体制。2.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2024年4月22日印发的《南阳市宛城区撤销溧河乡设立溧河街道、撤销茶庵乡设立茶庵街道行政区划变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人员待遇、各种政策在区划变更完成后按照街道现行标准执行”。同时,根据上级有关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乡镇在撤乡设办后严禁发放乡镇补贴。

茶庵街道及溧河街道已于2024年5月16日挂牌成立。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要求,茶庵及溧河两乡在撤乡设办后,生活补助和乡镇补贴6月起停止发放。下一步,如果有新政策出台,区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批准的津贴补贴标准。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