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严重不做作为,燕湖小区乱收取公摊费[编号:733136]

  张伟 留言    2024-06-23 17:59:06

  已多次反映燕湖小区乱取业主公摊费,至今也未见公示收费依据(相关电表的位置度数)住建局主管部门也未到小区进行查处,严重不作为,下一步我们将发布到网上让全国人民看看南阳是如何乱收取公摊费无人处理,凭物业乱编的数字收取进行欺压业主,再次请住建局领导到小区对乱收费查处!在小区公示详细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宛城区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区住建局接到燕湖小区业主投诉后,第一时间认真调查并及时做出回复。因燕湖小区前期物业撤场,河南温馨实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份由蔡庄社区选聘对燕湖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相关收费情况均依据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未存在乱收取公摊费用情况。

经调查,燕湖小区于2022年5月前物业撤场,小区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蔡庄社区代管并为燕湖小区垫支大量电费暂无法完全回收,物业公司反馈部分业主以无理诉求恶意不让抄表,不交电费,河南温馨实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份由蔡庄社区选聘对燕湖小区进行物业服务,并与社区签订物业服务委托书,按合同约定,高层物业费1元/月/平米,公摊电费0.25元/月/平米,实行包干制(参照辖区内安置房公摊电费标准),自负盈亏,收费均已经下调。

因开发商建房时并未在电梯、水泵二次加压、公共照明、监控、消防等部位安装电表,因此无法满足业主要求进行公示。公摊电费是为了保障小区公共照明、消防、门禁、监控、电梯、高低压配电、二次供水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用电费用及损耗,属于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费用,应当由业主分摊。是小区居民用电的一部分。河南温馨实业有限公司每月需要定时向电业局和水务公司交纳水电费,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共11月的公摊电费由社区垫付,2023年5月至今的电费由河南温馨实业有限公司垫付。

河南温馨实业有限公司从2023年1月份入驻该小区以来人员工资、院内绿化绿地养护,电梯维保、更换配件,小区各项设施维护保养等等都需要费用支出,部分业主不愿缴纳水电费、公摊电费及物业费。因相关费用收取困难导致河南温馨实业有限公司艰难运营维持。

区住建局已经要求河南温馨实业有限公司其针对公摊水电收费,做好相关公示、解释工作。推动公摊水电费用收取工作透明化、合理化,认真倾听业主诉求,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