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徐玉群勾结黑恶势力打砸抢[编号:733151]

  王巧 留言    2024-06-25 00:14:34

  一个典型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灰色行业已渗透到我们的政法系统,黑恶势力(专业的讨债公司)与法院和公安相互勾结,利用政法公职人员的身份特权,所掌握有利用价值的(债权人)信息,以超低价格收购债权人的债权或代理维权。以获取高额暴利收入。得到利润后再贿赂或分脏给公职人员。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中以法院的公权力进行合法(民事纠纷案件)伪装掩饰,法院应该给原告债权人立案或申请执行的民事纠纷案件而找各种理由不于立案或执行。目的就是逼迫债权人把自己个人或公司的债权低价转让给黑恶势力。在获取到转让债权后公开合法的立案,查封,判决,拍卖,强制执行或利用隐蔽司法诉讼程序。自导自演,私自办案,以公告的形式通知被告人(债务人)从而使被告人在不知不觉中走完整个法律诉讼程序。即使案件判决错误或执行错误,也不选择自纠和执行回转。而是让案件被告(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国家赔賞,黑恶势力目的就是非法获取赃款由国家公信力来背黑锅。甚至有法院和公安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黑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活动,以法院执行公务为幌子,打砸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破坏水电等软硬暴力手段逼迫当时人和案外人交出涉案财物或未涉案合法财产。造成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财产严重埙失,执法犯法,破坏了国家法制建设和司法公正公平原则及国家权力部门的公信力。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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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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