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瑞淯水宸院小区,物业存在很大问题[编号:733200]

  高露 留言    2024-06-27 21:50:39

  1.物业费和车位费价格过高与服务质量不匹配 2.供暖设备不到位存在欺瞒行为 3.电动车充电区域设施没有安排到位 4.购房时宣传是学区房孩子可以到二完上学交房时不承认承诺过 5.公区的玻璃存在减配 单层存在安全隐患 6.扬言7月1日起强制交房并开始收取物业费 7.承诺购房赠送地暖 实则必须用内部装修公司才送 存在欺诈行为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宛城区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中瑞淯水宸院小区于2024年6月25日-6月30日开始交房,小区共计8栋楼638户,暂未有业主入住入住率;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昌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入驻时间:2024年5月;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已备案;物业费收费标准为2.28元/平(前三年交12个月送2个月,三年后根据周边市场情况进行调整);物业负责人联系方式:15893819165,物业前台服务电话:0377-66090718。

中瑞淯水宸院小区由南阳宛宏城开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共计8栋住宅楼(1#、2#、3#、5#、6#、7#、8#、9#),按照业主与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应为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交付房屋,目前小区各项验收已通过,已取得竣备手续;房屋不动产权大证已办理完毕,小证也已具备办证条件(业主可自行办理,也可委托企业办理)。

南阳宛宏城开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向业主发送交房通知书的方式告知小区业主该小区于2024年6月25日起分栋向业主交付房屋(6月25日交付1#楼、6月26日交付2#楼、6月27日交付3#楼、6月28日交付5#、8#楼、6月29日交付6#、7#楼、6月30日交付9#楼)。

中瑞淯水宸院小区自6月25日起,按照向业主发送的交房通知书内容采取分栋交付的方式向业主交付房屋,6月25日当天交付的楼栋为1号楼,业主按照买卖合同约定,预交物业费的同时办理领钥匙、验房手续,也可以采取先验房再缴费领房两种方式。截止目前,已交付房屋钥匙50余户。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问题。

问题一:物业费和车位费价格过高与服务质量不匹配。

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收费单价为2.28元/平,车位管理费为60元/月,项目根据周边情况,在交付前制定优惠政策,前三年交12个月送2个月,三年后根据周边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我单位已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认真倾听业主诉求,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各项事务,努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问题二:供暖设备不到位存在欺瞒行为; 

据调查,供暖设备因目前白河南片区热力主管网铺设到位时间未知,具体参数未知,暂未进行建设。

我单位已要求物业企业及时向业主做好供暖设备暂未进行建设的缘由说明解释工作,做好业主维稳工作,待热力主管网铺设到位第一时间进行建设。

问题三:电动车充电区域设施没有安排到位;

据了解,该小区暂未有业主入住,电动车充电区域设备物业公司正在进行招标,物业企业在业主入住前建设到位。

问题四:购房时宣传是学区房孩子可以到二完上学交房时不承认承诺过; 

该小区处于二完划片区域,因项目提前半年交付,物业正与教育局、学校沟通上学条件,如需业主配合办理房产证、迁户口等也需业主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满足上学条件。

我单位已要求物业企业,就目前沟通进度向业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尽权力协调,满足业主需求。

问题五:公区的玻璃存在减配 单层存在安全隐患;

因该小区公区玻璃设计时为单玻,不存在减配情况。

问题六:扬言7月1日起强制交房并开始收取物业费;

该项目已取得竣备,并通知业主2024年6月25日-6月30日交房,7月1日开始收取物业费,当前物业服务公司为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备案及合同约定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强制收费情况。

我单位已要求物业企业就交房时间、物业费收取依据、优惠措施向业主及时公示告知。

问题七:承诺购房赠送地暖 实则必须用内部装修公司才送存在欺诈行为;

据调查,物业公司反馈若在购房时地产承诺赠送地暖,业主均可联系物业确定施工时间,物业安排施工单位施工进行安装。

区住建局已经要求和昌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针对物业费收费工作耐心向业主做好相关公示、解释工作,避免业主因不了解物业费收取实际情况产生矛盾激化。认真倾听业主诉求,及时回应业主关切的问题,努力提升服务质量,让业主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