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徐*平,电话186****3337.身份证号码41292919740416****,一直在广东工作直到今年初才回南阳,于2024年6月初,去天安人寿現改名为中汇人寿,前台工作人员人说问题严重,他们领导接手后十天没有给我任何回复,然后我去了监管单位。事情是这样,天安現名中汇人寿,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多次给我签定保险合同,难道保险合同,可以让当时人不知道吗?可以代签名吗?保险公司可以代替客户接回访电话吗?且多次隐瞒欺诈处处骗我们,工作人员还大言不惭大言不惭懒着说我知道,工作人员可以胡编乱造,签订保险合同的条件都不清楚,咋能做保险公司工作?保险合同构成没有一个条件成立,全是假合同,还让我按正常退現金值,可真够会做买卖工作的,我要求退全部金额的假保险合同是这样的,假合同没有我一个是我亲笔签名,没有一个电话是我本人的,全是假的,假合同最终划账有电话回访要本人确定知道,天安人寿現中汇人寿,工作人员当面承认都不是我本人接听,根本不是我本人声音。都是隐满欺诈处处骗的手段,还力直气壮不正常操作让我正常按現金价值退保,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其不成笑谈?其不成摆设吗?监督监管单位其不成了,吃闲饭吃白饭的单位了吗?为此特向尊敬的领导们,监督管理单位,反映并投诉。请求领导们秉公保护我老百姓财产,给老百姓一个公平。投诉人徐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