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回复糊弄宛城区委,保护老赖[编号:733710]

  王廷用 留言    2024-07-24 21:32:25

  宛城法院只针对王廷用一人的“借贷纠纷”的不作为数据进行了回复,对周元云在该院四十几起“借贷纠纷”的受害者间电话公示没有数据,对周元云财产如何封而不拍拒绝提起!对我执行信访为何不书面回复只字不提,没有站在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站在法律角度,来回答周元云是否涉嫌诈骗的回复, 周元云每天都在家,法院竟说找不到人,我随时都能帮法院截住周元云,每当我说要截住周元云,法院要么通知周元云不出门,要么就是不让截,已经两年多了,还在说“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查找并拘留周元云”,朗朗乾坤装聋作哑、道貌岸然的糊弄人令人发指,简直滑天下之大稽,谁信呢? 周元云在没有任何还款能力条件下仍以被隐瞒查封的财产为幌子到处借钱,类似“借贷案件”近十年来在该院不断涌现,且年年得手,已经不是我个人的事了,而是危害整个社会的问题,如果出现十几起类似“借贷纠纷”就控制周元云,我也不至于成为受害者,周元云恶意危害社会近十载,宛城法院即便不是纵容,也是一味放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光宛城区委,所有各职能部门站在道义良知法律的角度,对危害社会,践踏法律的嫌犯要引起足够重视,本人为保护基层机关,暂时保留向各个级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的权利,但本人见义勇为,防止其他人继续受骗决心不会改变,直到罪犯伏法!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区法院调查了解,经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对被执行人周名下房产(权证号码:5114655号)进行了查封,通过执行系统关联查询,周元云作为被执行人案件较多,对上述房产查封系第十轮候查封,故本案对轮候查封的房产无法处置;周另一房产系拆迁安置房产,被他案多轮查封,本案也系轮候查封,暂无法处置。本院已通知到法院履行义务,称在登封市哄小孩儿,回南阳后就到宛城区法院配合执行。本院已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但至今未回复。本院将穷尽一切手段使本案尽快执结,使当事人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