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原答复意见[编号:734429]

  王晓忠 留言    2024-08-26 10:00:45

  本人7月31日反映的【南阳旺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消毒产品违规制售】一事,留言编号:733894,宛城区委答复称,“产品信息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平台可查询。经工作人员调查该产品生产及销售均合法合规”,本人不认可,理由如下:经查,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该品所示生产企业【河南大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只有一款已完成备案的产品,名为“豫大明®抑菌液”,经对比,该备案产品的【产品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抑制微生物类别、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等项基本信息,均与涉诉产品外包装所示内容不一致,上述备案产品与本人所诉产品,二者并无直接关系。请问答复所称的【已备案、合法合规】等结论,依据从何而来?综上,本人认为原答复意见,与事实不符,故要求相关部门介入,重新核查,给本人一个合理合规的答复,本人也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区农业农村局调查了解,经调查涉诉企业:南阳旺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为梁某娟,企业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1411302MACTPTAY2P,主要为互联网销售,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福苑社区58号。现场处理情况,根据对该公司负责人询问和现场监督检查,投诉人于2024年3月份在南阳南阳旺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万家宠爱”店购买产品“宠物虫蜱清”(订单号:240328-671560570412924),生产厂家:河南大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企业统一信用代码:91411322MA9KM41M9W,卫生生产许可证号:(豫)卫消证字(2022)第0050号,发证机关: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效期限:2022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生产地址:方城县小史店镇,产品规格:100ml/瓶。产品信息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平台可查询。

经工作人员调查该产品生产及销售均合法合规。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