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宛城区主管城建的某区长不作为的情况反映[编号:734516]

  儒林置业 留言    2024-08-30 08:33:48

  尊敬的市委书记: 我们是新闻中心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A、B、C三组团的B组团。该项目系服务农运会城中村改造项目,主要承担老庄社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任务。 2012年项目启动以来,我公司不惜一切代价,克服众多困难,如期、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安置房交付任务。 8月15日,我公司收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土地出让金催告书。我们认为,我们应该享受像A、C组团一样的二八转圈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但该区长至今以种种理由不予上报(如果是我企业的问题,请求政府依法依规解决)。 为此,我们特向市长反映该区长不作为情况:1、该副区长自上任以来,没有深入我企业调查研究企业的实际问题。2、我们认为,宛城区因农运会造成的遗留问题均系该区长没思路、不担当、不作为造成的。 因此,我们请求政府和A、C组团一样,享受二八转圈政策,解决我企业的土地出让金问题。 南阳市儒林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已回复
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新闻中心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是经市政府批准的服务全国农运会城中村改造项目,该项目共分为ABC三个组团,共需承担838340平方米安置住宅,其中B组团由南阳市儒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应当承担22.2万平方米安置住宅,但目前仍未全部分配到位。另,该项目共拖欠群众安置过渡费约1.85亿元,现正在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6号)内容,明确了全市5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能够执行土地财政专项资金运转优惠政策(二八转圈),其中并未将新闻中心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B组团列入。

2023年4月19日,时任市委主要领导召开全市城建项目和片区综合开发工作推进会,并出具了《市委办公会会议纪要》([2023]9号),明确提出“纳入[2020]6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52个项目,土地出让金缴纳,继续按照“土地出让财政专项资金运转”优惠政策执行;未纳入[2020]6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城中村改造遗留项目及拟参照城中村改造遗留政策处置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经市问题楼盘化解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参照城中村改造遗留项目处置政策进行处置”。

综上,儒林置业公司所提诉求,不需通过区政府研究办理,应当按照《市委办公会会议纪要》([2023]9号)会议纪要精神,向市化解办提出书面报告,经市问题楼盘化解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