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溧河乡陈官营村支部书记黄*梅在经中间人介绍下,邀请我本人到陈官营村3组承包荒废多年林地121亩,并与村组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其中协议第一条明确指出:“租赁期限为5年,每年租金200元,政府补800元,每亩共计1000元,若五年后政府不补,由乙方全出”。第四条:“若加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租用该土地”。 22年6月,由我本人缴纳121亩地租共计24200元,村部又要求多缴纳12000元(之前村部欠农户地租)共计:36200元。其中有33亩土地是22年11月份才交到我手中,整整拖了半年之久。 24年5月12日,陈官营村3组组长马*增给我本人打电话,说村部因为小田并大田,要把这30亩土地征收,如果我本人要继续租赁每亩涨至1000元,按照耕地标准,只给我一晚上考虑时间。结果陈官营支书黄*梅在电话中说:“你不腾地,我组织村民去找你,你麦子都收不了”,在电话中威胁我。随后被告知村委将30亩土地在我合同期内转租他人,截止目前,村部无一人向我说明此事,请问,协议第四条村组是否履行? 24年9月12日周三下午,三组组长马*曾在醉酒状态下,带领陈官营村恶霸到我林地场所强行要求我个人将政府补贴800元拿出来,并将我收割花生作业强行停止,无奈之下,我给乡镇分管领导打电弧,他们不管让我找村里,我给支书黄*梅多次打电话均不接听,无奈之下我选择报警,110赶到后邀我到村部协调解决,在村部会议室组长马*曾以我逾期缴纳地租、租赁合同作废为由(121亩土地你们村部是什么时间才给我够数的?),强行要求将剩余土地涨价至1000元,请问依据何在?涨至1000元就变为耕地,请问是谁给马*曾如此大的权力,可以变更土地性质?依据又在哪里?从他们到园子闹,又到村部协商中间过去将近3个小时,干活的工人、机器因耽搁时间太久直接去别家干活,直接导致我个人经济损失2000余元,请问,该笔损失由谁替我承担? 23年初,组长马*曾收受我价值1200元金剑南白酒一箱,支书黄*梅在从我接园子开始,每年节庆接受我赠送礼品若干,更是在协调时说自己不清楚村民到我园子闹事?村民更是指名说是黄*梅让来找要政府补贴,黄*梅作为支书,在知道林地政策补贴的情况,不及时给村民解释,更是把矛盾抛给我,强逼我交还土地!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溧河办调查了解,经核实,2022年8月,反映人方某与陈官营3组签订121亩高速通道林接续土地租赁协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土地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以及土地用途等细则。据了解,2022-2023、2023-2024年其均按照合同约定在每年9月1日之前将相关租金支付给群众。但2024年9月1日之后,在支付2024-2025年租金之时,其未支付。村组干部多次与其取得联系,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租金支付给群众,但未果。后经群众跟组干部到方所租赁土地现场查看,发现方所租赁土地中存在退林还耕现象,在本该种植高速通道林的地块私自变成耕地种植农作物。综上,方一是未及时支付租金,二是改变土地性质,引起了群众强烈不满。在此期间,村组干部曾多次联系方,但一直未支付租金,故群众9月12日到其租赁地块内约见方,要求其支付租金并变更合同。溧河乡在接到交办问题之后,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及时对接区林业局到现场对土地性质进行核实。经林业局现场丈量核实,方所租赁地块确实存在退林还耕情况,林业局已出具认定情况,并已通知方。后村组干部再次要求方到村部尽快商定重新签订合同,但一直未果。目前,村组已根据林业局确认的林地面积,拟定了初步合同,并再次电话通知方到村内签订合同,但方一直未到现场。关于反映村组干部收取礼品一事,目前正在核实中。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