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燕湖小区原物业公司经理陈芳、段道松今年4月份收我贰仟叁佰余元物业费后携款跑路(联系电话13523660388),至今已经两年有余了未解决,未退物业费。请相关领导为人民服务,追回物业费。 此前的回复:经汉冶街道调查了解,燕湖小区前物业目前可以电话联系上,也没有携款跑路。该小区前物业退场后因为该小区业主要求退还物业费的时间不一致,所以前物业决定把物业费退给新物业,由新物业再退给小区业主。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汉冶办调查了解,经汉冶街道物业科、汉冶街道司法所、蔡庄社区协调多次,未能与原物业沟通成功,因法院对物业纠纷案件暂时不予受理,现在未能立案。下一步上报专班领导,希望专班领导给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