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伍的农村群众,叫龚青新,于2024年8月添加了官庄工区,金阳光职能学校的免费叉车培训,第六期,在10月11日准备开课时,被通知审核不通过。我的条件附合人社局的要求。为何不通过?为何为难一个农村的穷人?为什么???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区人社局调查了解,在系统查实金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在我区开设的叉车培训班位置红泥湾镇,并非所叙述的官庄工区。工作人员与金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工作人员联系,得知,龚青新是官庄人(户籍地为官庄工区),是金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在官庄人社局报备开设的叉车培训班,并非在宛城区人社局报备的班级。
目前,金阳光职业培训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已经和龚青新联系,具体情况以官庄工区人社局回复为准。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