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23年五月份在伏牛路绿都云上风华(信一公司)旗下跟大老板屠*征、小老板陈*干3号楼.5号楼的外墙油工,当时双方承诺每月一结账,但是工钱一直没给,后来老板电话拉黑、微信不回,直至现在工钱还没结,之间多次向宛城区人力保障局反应过情况,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农民工起早贪黑挣得血汗钱,希望领导在无数条信息中能看到这一条,肯请领导能帮助我要回工钱。
当事人是在示范区南阳绿都云上风华项目工作时产生的工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章: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第十三条之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建议该线索回退至示范区核实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