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10月2日在南阳宛城区人民南路755号周大生珠宝首饰店购买一个黄金吊坠,克重7.01克,金价645元每克,工费68元每克,共计金额4998.13元,周大生珠宝店收取5000元整,存在反向抹零行为。之后与店员沟通,店员表示是系统四舍五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反向抹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该条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相关部门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已经多次拨打12345和12315进行反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只能协商,直至现在一直无果。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并对其门店从严处罚。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市场监管局调查了解处理。经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29日做出终止调解的决定,并于2024年10月31日9时50分通过短信告知投诉人。2024年11月4日我局决定予以立案,现正在调查处理,并于2024年11月8日16时23分已通过短信告知反映人。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