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按合同建热力交换站,请求政府帮忙督促尽快打款建站[编号:735815]

  李帅 留言    2024-11-29 22:27:10

  我是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东青紫郡小区业主,小区2022年12月底交房,交房时开发商南阳东浩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为小区建热力交换站,致使交房两年,小区暖气不通。经多数业主努力,24年10月底,热力施工开始,因为开发商违反约定,打款不及时,造成热力施工时断时续。截止目前,热力站施工款还有93万左右未打入监管账户,造成热力再次停工。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陈棚社区督促打款不力。我们请求南阳市政府、宛城区政府帮忙督促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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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仲景办调查了解处理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热力交换站已建成,现正在铺设外围管道,待管道铺设完成,热力公司验收后即可通暖。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