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上曹村村民曹伯森,杨玉珍,曹伯玉,张建英。 现实名举报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上曹村支部书记刘**给无赖村民张**当后台,充当其“保护伞”具体情况如下: 无任何理由的组织村支部“四议两公开”程序的正常开展,无任何理由的组织我们盖房子。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高庙镇调查了解处理。2024年1月2日,反映人的户口由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路16号迁至高庙镇上曹村42号。在整个户口迁移过程中,村委并不知情,并未给出具户口迁移证明。2023年7月份以其老屋年久失修、不能居住的名义拆除原有房屋并挖掘地基开始重建工作。2023年9月份,按照程序办理了申请建房手续,申请建房面积为167平方米。但在建房过程中,曹伯玉私自扩大建筑面积,目前实地查看后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截至2024年12月,曹某多次强迫要求村三委同意其加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但村委根据《关于印发<宛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的通知》(宛区农产权[2019] 2号)文件确定不符合成员身份确认条件,因此一直未同意其加入上曹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三十多年间未在村居住,目前享受国企退休职工待遇,加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房的要求于法无据。刘某作为村支部书记,一直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协调各方进行调解,目前仍在积极做各方的工作,并未存在为任何人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其他村委在建设场地了解、协调的时候,在曹胁迫下不得已做出同意建设的口头表态。目前仅召开过一次十余名党员参会的村民代表大会,不满足应到会人数要求,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