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俊森,于2023年2月1日起开始在南阳市纵横旅游公司工作,于2025年1月24日辞职。公司法人:雷春红,王勇,公司办公地点:范蠡路儒林星座C厅B座。在南阳市纵横旅游公司工作的两年时间里,公司不给我签劳动合同,不给我买社保,我要求获得劳动法里所规定的赔偿。令:公司账务混乱,给员工发工资走私人账户,要么现金,要么微信转账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人社局调查了解。,反映人是在高新区两相西路天使花园南阳市纵横旅游公司工作时产生的工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章: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第十三条之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建议反映人到高新区人社局核实具体情况。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