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五里堡街道办事处对该区金科集美晴州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百般推脱,百般阻挠,理由无耻至极。态度蛮横,叫嚣“随便告,不怕告”,一副黑社会的嘴脸。我们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什么错吗?国家有政策支持,我们不违规,我们不违法。倒是他们,党和人民赋予他们权利,就是这样办事的吗?中间的有什么目的和意图,敬请彻查。我们全体业主,等待事情的解决否则,我们会继续上诉。事情不解决,我们会一直投诉。有理走遍天下,党的领导,一定会给我们一个朗朗的乾坤。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五里堡办调查了解。在金科集美晴洲小区整个业主大会筹备过程中,物业办依法履行了指导、监督职责。因发起业主(也是原筹备组成员)不听从指导意见,敲门入户拉选票,被业主投诉扰民,引起了邻里纠纷,甚至报警处理。金科集美晴洲小区部分业主通过上访、市长热线、数十名业主联名等方式对筹备组提出质疑。筹备期间,业主代表提供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内容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内容架构也不完整。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任职条件、提名进行审查。五里堡街道物业办依照法律规定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进行了修改,并对修改处批注了法律规定和修改理由。所有成员现场均认可五里堡街道物业办的修改意见,筹备组成员当场承诺会后会认真修改。但,筹备组成员并未完全按照筹备组会议上的决定进行修改,甚至在街道物业办多次详细解释后,仍拒不修改。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鉴于筹备组工作已经严重超期,由筹备组提供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资料至今未能完善,为了避免长期议而不决,并保护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以及筹备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时效性,街道物业办于2025年2月19日已经告知原筹备组成员可以重新提交申请。该处理意见并无违法、不当之处,业主可以继续申请并按照规定进行筹备。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