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樊书记,您好。关于之前反映的宛城区进贤街南阳市实验中学西南角的张*张*华母子超出其房产证部分的违建问题,在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拆除后,张兵张玉华母子也仅仅是拆除了推拉门,但是他们同样属于违建的天棚却还一直存在。该天棚也没有在其房屋产权手续内,而且严重占用了公共空间!请有关部门依法拆除。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工作人员已要求涉事居民进行整改。该户居民表示,当初房屋建设时未建造房檐,每逢下雨雨水会直接冲刷墙面,造成墙体表面脱落,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与房屋使用寿命,出于无奈搭建了遮雨棚。并且,该遮雨棚未对周边居民通行、采光等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与反映人联系,将情况进行反馈,但电话显示暂停服务。反映人也可直接拨打办事处城建部门电话,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城建办电话:63773918。感谢您对宛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